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8 00:00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确保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以上。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力促重点产业扩量提质。多措并举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新兴产业,推动加快形成规模效应。实施富硒食品产业链提升工程,做大“链主”企业,提升配套能力。支持包装饮用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产值增速快、产品质量好、管理团队佳的“领头羊”企业。培育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新材料、纺织丝绸等先进制造业,聚焦毛绒玩具、电子线束、服饰织袜等重点产业,推进新社区工厂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级窗口单位予以经费补贴,对成效突出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稳增长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二、突出抓好促销扩产推介招商。支持企业促销扩产,对年产值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超过20%(含)的规上工业企业,或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资金奖励。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和“特色展品展销+重点项目推介”活动,加快引进一批优结构、促转型、补短板的优质工业项目;对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举办的工业品专场促销活动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三、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工作任务落实,加快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对纳入投资统计库的近两年(2020-2021年)开工并于今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进规产能工业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纳入投资统计库的近两年(2020-2021年)开工并于今年投产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补。狠抓企业“进规纳统”,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后备库,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户2万元和每户3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县区工业主管部门和“入规”企业资金奖励。对停产半停产减产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强对近两年退库工业企业的援助扶持力度,力促尽早再次“进规纳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四、强化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民参军”,对通过军工资格认证的“民参军”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挖掘碳汇潜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工业产业体系。落实生态环境环评、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工业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五、强力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加快5G网络建设,培育5G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5G融合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和发展,推进“企业上云”,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贯标试点、信息技术入企,引导企业做好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智能制造升级进程。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六、全面落实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租降息、社保减免、就业创业等惠企政策,畅通水、电、气、运、讯等生产要素供给,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深化市级领导和部门包联重点工业企业项目机制,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发布《安康名优特产名录》,鼓励各级财政性投融资工程项目单位、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名录内工业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稳增长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七、提升工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树立“亩产论英雄”导向,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一园一业”的思路,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园区。安排400万元资金支持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和企业入园发展,其中,对当年新建成标准化工业厂房10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投资主体给予资金奖补;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对租驻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竣工投产且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对在全省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中进入前十名的工业集中区予以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八、加强财政引导支持力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各项奖补,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用足用好用活中省支持工业发展各类政策,争取陕南循环发展、苏陕协作、津陕协作、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等中省资金2亿元以上,支持工业稳增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工业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工业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开展“银行联企业”活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至少20户企业。积极争取1-2亿元的风险投资类基金,发挥银行业、保险业协同联动促进工业发展的作用,力争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度达到30%,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规定,推动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各县区建立完善工业企业还贷周转金制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驻安金融机构,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十、强化激励和约束。将工业经济发展列入市对县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成效明显且贡献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给予资金奖励。对市级部门包联重点工业企业成效显着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加强与工业企业合资合作。弘扬企业家精神,组织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培训或考察学习活动。实行工业经济运行月排名机制,对双月排名连续落后的县区和开发区,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对持续排名靠后的限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考核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本政策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另行制定。本政策中各类奖补资金额度可调剂,符合条件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政策。各县区和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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